吉林泉陽泉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于2024年10月11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臨時會議,審議通過了《關于聘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》,根據證券事務工作需要,同意聘任高世勇先生為公司證券事務代表,協助董事長(代行董事會秘書)履行董事會秘書職責,任期從即日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期滿之日止。
高世勇先生(簡歷詳見附件)已取得上海證券交易所《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明》,熟悉證券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業務,具備履職所需的專業知識和上市公司證券事務工作經驗,不存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、上海證券交易所《股票上市規則》中規定不得擔任證券事務代表的情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