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2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,將符合條件行業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由75%提高至100%的政策,作為制度性安排長期實施。為進一步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,更好地支持科技創新,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布《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》(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7號),明確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。
今天帶你了解: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具體政策↓
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具體政策
【適用主體】
除煙草制造業、住宿和餐飲業、批發和零售業、房地產業、租賃和商務服務業、娛樂業等以外,其他行業企業均可享受。
【優惠內容】
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,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,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,自2023年1月1日起,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%在稅前加計扣除;形成無形資產的,自2023年1月1日起,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%在稅前攤銷。
上述政策作為制度性安排長期實施。
【政策依據】